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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社厅实施六大专项行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来源: 浏览量:151 发布时间:2021-04-12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千方百计促进2021年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局势总体稳定,近日,省人社厅结合我省实际,印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全力促进2021年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一、实施岗位拓展行动

(一)鼓励用人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切实抓好就业政策落实,充分释放政策效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拓展企业就业主渠道,抓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政策落实。小微企业、民营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加大以工代训实施力度,激励中小微企业更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会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督促国有企业落实扩大招聘高校毕业生规模和公开招聘要求,加快扩招任务落地。

(二)围绕重点产业开发就业岗位。对接省内重大产业发展项目、12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十大千亿级工业产业、服务业创新发展十大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需要,及时发布人才需求目录,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搭建供求信息对接平台,促进毕业生尽快就业。

(三)支持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挖掘新零售、在线消费、无接触配送、互联网医疗、线上教育、远程办公等新业态潜力,开发就业岗位,及时发布人才需求目录信息,引导毕业生到共享经济、平台经济、新业态及新兴产业就业创业。针对智能制造、互联网营销、新媒体运营等新的增长点,完善保障举措,支持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灵活就业和平台就业。

(四)稳定事业单位招聘规模。积极协调编制部门,拿出空缺岗位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用好第九届贵州人才博览会、知名高校引才活动等招才引智平台,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继续实施向基层一线倾斜的事业单位人事政策,引导各类人才向县乡聚集。认真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县级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鼓励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或锻炼。

(五)鼓励支持毕业生基层就业。围绕社区服务、教育医疗、农业技术等人才紧缺领域开发岗位,稳定“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规模,2021年计划新招募800人。积极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配合相关部门落实2021年“特岗教师”“西部计划”“选调生”等基层就业计划。

二、实施创业创新引领行动

(六)加大资金保障支持力度。积极支持有意愿、有潜能的高校毕业生投身创业创新。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从事个体经营和网络创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落实降低利率政策和免除反担保要求,允许高校毕业生在创业地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七)扩展创业培训范围。实施“马兰花计划”,将培训范围向校园延伸,针对毕业生特点提供创业意识教育、创业项目指导、网络创业等培训,培训内容向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升级,开发一批创业项目指导、企业经营等新课程,提升毕业生创业创新能力,为毕业生推荐合适的创业项目。倾斜创业服务资源,政府开发投资的各类创业载体安排一定比例场地,免费向毕业生提供。

(八)支持毕业生自主创业。2021年全省计划扶持5000名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申办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的,按规定享受创业补贴、场所租赁补贴、税收优惠、创业培训等专项政策扶持。支持高校毕业生到12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领办、创办农业企业,重点围绕农产品流通、农业种养殖、科研及深加工等领域创业,按规定给予一次性1万元创业补贴。

(九)支持举办创业创新赛事。支持举办各类本地特色创业活动,发挥创业创新大赛品牌效应和要素聚集功能,为大学生创业者搭建融资、项目、技术等资源对接平台,提供咨询辅导、跟踪扶持、成果转化等一站式服务。落实就业补助资金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政策,可向社会购买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对高校毕业生重点创业就业项目予以支持,鼓励高校毕业生在黔就业创业。

三、实施就业公共服务提升行动

(十)加大线上服务力度。充分挖掘本地就业岗位信息,在相关政府网站、本地人才信息网站及各类媒体渠道公开发布招聘岗位信息,常态化开展线上招聘。加快完善本地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有条件的增设简历投递、视频面试等功能。开展毕业生就业云服务活动,聚焦重点产业行业企业用人急需,围绕热门行业、重点企业、地方特色,联合社会力量推出“直播带岗”“直播政策”“新职业体验”等特色云服务。

(十一)增强线下服务品质。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要求,以市县为单位,制定活动方案,结合高校毕业生求职特点,拓展本地化服务项目,创新招聘组织模式,灵活举办分行业、分专业、小型化线下招聘活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向高校提供招聘场地、招聘专项服务和信息发布渠道支持,落实校园招聘补贴支持。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一件事”打包快办,将职业指导、补贴申领、档案转递、社保缴纳等服务事项整合流程,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便利服务。简化就业手续,对非公有制单位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无需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

(十二)开展精细化职业指导。会同教育等有关部门组建专业化高素质职业指导师队伍,实施职业指导进校园进社区、开展职业指导直播课等活动,为毕业生提供求职指导、职业规划等服务,讲解当前就业形势、扶持就业创业政策措施、求职创业方法,加强就业指导和心理辅导,促进毕业生积极就业、理性择业。

四、实施就业技能增效行动

(十三)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深入实施“百万青年技能培训行动”,将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作为重点群体,鼓励支持职业院校、用工企业和社会培训机构,围绕省内产业发展需求与高校毕业生就业急需,有针对性地开展技能培训,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技能。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或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

(十四)扩大青年就业见习规模。2021年全省计划组织开展就业见习1.1万人。不断扩大岗位募集规模,丰富岗位来源,通过民营企业募集一批、国有企业征集一批、事业单位提供一批、社会组织收集一批、政府投资项目挖掘一批、科研项目开发一批、社区基层设置一批,满足青年多元见习需求,提供更多能发挥毕业生专长的管理、技术、科研类岗位。制定见习单位目录和岗位清单,广泛发布并向毕业生及时推送,举办见习宣传推介、专场招募、双向洽谈活动,将有见习需求的毕业生及时组织到见习活动中。推进见习规范化管理,保障见习人员权益。开展青年就业见习示范单位(基地)创建活动,选树一批岗位质量高、见习成效好、行业代表性强的单位,带动提升见习吸引力和见习工作质量。

五、实施就业困难帮扶行动

(十五)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登记。7月底前建立未就业毕业生实名信息数据库,畅通本地户籍和外地求职毕业生登记渠道,将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全面纳入实名服务,逐一进行联系,了解就业需求,发放一份政策清单、服务项目清单、招聘活动清单,根据需求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培训见习等服务,确保登记到位、联系到位、帮扶到位。

(十六)加强困难毕业生就业扶持。对低收入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毕业生及就业困难的少数民族毕业生给予特殊关爱,实行专人专账,提供优先援助,实施“一对一”就业帮扶。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做好托底帮扶,对符合条件的可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落实好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

六、实施就业权益保护行动

(十七)营造公平的就业环境。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服务,规范招聘市场秩序,切实保护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严厉打击非法中介、虚假招聘、乱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纠正用人单位招聘中设置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歧视性条件和将毕业院校作为限制性条件的情况。加大对企业用工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不签订劳动合同、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不按时支付工资等违法行为,及时予以查处,切实维护高校毕业生的合法权益。定期向高校毕业生发布常见求职陷阱提示,增强高校毕业生风险防范意识。

七、强化组织保障

(十八)压实主体责任。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担起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政治责任,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压实责任,将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重点考核内容,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情况督促检查。要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研判,及时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要压实各项目标任务,抓紧制定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工作方案,有效推进就业创业政策落实。

(十九)形成工作合力。要充分发挥贵州省就业和全员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整合有效资源,完善对接机制,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为统领,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供给力度。落实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开展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就业行动,动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多元化就业服务,密切监测就业状况,全面完成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任务。

(二十)加强宣传引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编制本地政策清单和服务清单,并及时向高校、毕业生推送,组织开展就业政策专题宣传进校园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多频次宣传解读国家和我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做到接地气、见实效。广泛宣传就业创业的成功典型,宣传促进就业创业的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理解和支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开展“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学习宣传活动,引导毕业生转变择业就业观念,到基层建功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