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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职业规则,可以有效的就业
来源: 浏览量:152 发布时间:2021-12-13
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是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参与管理,强化服务。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第一条:根据全国教育工会修订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第二条:各中小学要对教师进行正面教育与引导,严格要求教师恪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实施本意见,提倡爱岗、敬业、奉献精神,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全面提高我市教师的整体素质。
第三条:依法执教,爱岗敬业。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并要与有损党和国家利益的行为作坚决的斗争。
(二)教师要认真学习、掌握和贯彻《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自觉执行教育行政部门和党校的规定率先遵纪守法、依法执教。如有违法行为,不能评先、评优、晋职,乃至行政处分,严重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教师要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尽职尽责,教书育人。注重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以高尚的师德去影响学生、教育学生,精心培育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不传播有害学生健康的思想。对模范遵循职业道德的教师,应予以表彰。对有损于教师形象的教师,要进行教育,必要时对其采取相应的行政手段,予以处理。
第四条:热爱学生,严谨治学。
(一)关心爱护全体学生,更加热心地对待后进学生和有特殊情况的学生。对表现和成绩差的学生要给以耐心帮助,做好转化工作,不单纯以分数来评价学生。不讽刺、挖苦和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如有上述情况,给予批评教育, 情节恶劣的,给以行政处分。
(二)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地对待,做到严格要求,耐心教诲,善于发现学生身上的积极因素,正确引导、激励学生,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地发展。不能简单、粗暴地对待学生,更不能使学生身心受到摧残。如发生责任事故或严重的安全事故,经调查,按责任给予处分。
(三)教师要维护学生的利益,敢于同侵犯合法权益的行为作斗争,并且要勇于承认在教育中的失误,乐意接受学生的正确意见。密切师生关系,做到教学相长。
(四)教师要努力提高科学文化和教育理论水平。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种业务进修活动,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勇于探索教育教学规律,要有开拓、创新精神,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以成果来指导教育教学工作。刻苦钻研业务,精益求精,做到备课、上课、批改、辅导、考核五认真,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对不认真教学,敷衍塞责,误人子弟的教师,要视其实际情况,给予试聘、待聘、解聘,直至辞退的处理。
第五条:团结协作,尊重家长。
(一)教师要谦虚谨慎,尊重他人,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团结协作,教师之间关系要融洽。对闹不团结、严重影响教育的教师要批评教育。
(二)搞好新老教师之间的团结,重视培养年轻教师,以老带新,互帮互学,共同提高。增强凝聚力,齐心协力参与教育教学实践,树立典型,给以推广。
(三)教师要经常与家长保持联系,倡导家访。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取得家长的支持和配合,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对家长要文明礼貌,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
第六条:廉洁从教,为人师表。
(一)教师要坚持高尚的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拜金主义思潮的侵蚀。不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经调查,如发现上述情况,要退回钱物,并向学生或家长赔礼道歉,同时视情节给予处分。
(二)教师要恪守规范,不违规搞第二职业,提倡无偿家教。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有关兼课的规定,并提出具体要求。
(三)教师必须要按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制度,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按照一定的审批程序和收费标准,才能进行校外兼课。如违反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未履行审批程序,擅自搞有偿家教和校外兼课,造成极坏影响的,要严肃处理。
(四)教师必须严格按上级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不准自立项目乱收费,高收费。不乱办班,不滥订、滥印复习资料、练习册;不准向学生、家长推销商品,赚取差价回扣等。如发现上述情况,酌情给予处分。
(五)教师要遵守社会公德,高标准地遵照"五爱"要求。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行为举止文明,教态自然亲切。
(六)教师要严于律己,为人师表。不参与赌博、迷信活动;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思想作风实事求是,表里如一;工作作风认真严谨,讲求实效;生活作风稳重大方,要尊重自己和他人的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