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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协议不能代替劳动合同
来源: 浏览量:143 发布时间:2021-12-26
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就业专家比喻说:“根据劳动法规定,就业协议类似于“出嫁协议”,而劳动合同类似于“夫妻协定”。
前者发生在学生毕业之前,由学生、学校、用人单位三方共同签订,以确定就业意向和相关权益,包括擅自解除约定方应支付的违约金。
我们需要注意一些什么?
需要注意的是“出嫁协议”只约束“婚前”,“婚后”安排还须由“夫妻协定”明确。一旦学生毕业离校后,学校将脱离三方关系,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应确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就业协议则同时终止。
温馨提示
1.在明确劳动关系之后,劳动者应注意及时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将协议中约定的报酬、合同期、福利待遇等写入劳动合同,以防落入某些不规范企业设下的侵权陷阱。
2.大学生签三方协议前,要认真查看用人单位的隶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权。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则需要经过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审批才能招收职工,协议书上要签署他们的意见才能有效。
3.双方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的“跳槽”行为将不受用人单位约束。此外,根据目前正处于审议阶段的劳动合同法草案相关精神,今后,为与劳动者订立合同的用人单位将须承担具体的法律责任。所以大家如果有遇到这种情况,完全可以拿起手中的法律武器,勇敢为自己争取合法劳动者权益。
与用人企业签合同时,求职者要“三看”。
一看企业是否经过工商部门登记以及企业注册的有效期限,否则所签合同无效。
二看合同字句是否准确、清楚、完整,不能用缩写、替代或含糊的文字表达。
三看劳动合同是否有一些必备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必须签书面合同,试用期也需要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