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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指导】毕业生就业工作相关内容

来源: 浏览量:93 发布时间:2019-01-31

1. 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方针是什么?

毕业生就业工作要贯彻统筹兼顾.合理使用.加强重点.兼顾一般和面向基层,充实生产.教学.科研第一线的方针。

2. 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毕业生就业工作要贯彻学以致用.人尽其才,坚持双向选择和公平竞争.择优推荐.择优录用和自愿的原则。

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要形式是什么?

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在国家和省毕业生就业方针政策范围内,通过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落实就业单位,由用人单位.毕业生双方签订就业协议书,同时报用人单位所在地政府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审核备案,备案后,送毕业生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登记,并列入毕业生就业方案,报省教育厅签发报到证。

3. 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哪些基本政策?

⑴根据现有规定,统分的毕业研究生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就业。

⑵并轨的本.专科毕业生和自费毕业研究生,通过双向选择就业,不受地区.行业的限制。

⑶定向和委培的毕业生原则上按定向和委培协议就业,因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原定向.委培协议的,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协议并承担违约责任后,再通过双向选择就业。

⑷市.县人民政府与学校定向培养的毕业生,原则上在原定向地区参加双向选择就业,经原定向地区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设区的市范围内就业,也可在当地的人事关系按条线管理的部.省属单位就业;其中学习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按当年定向联办毕业生数的10%比例,由学校报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批准,可在全省范围内就业。

4. 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有哪些?

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是省教育厅.省人事厅或省人才交流中心。市.县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是市.县教育局.人事局或市.县人才交流中心。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是学生工作处。

5. 高等学校就业指导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主要有:国家就业政策的指导.就业信息处理的指导.就业意识的指导;就业技巧的指导;就业观念即人生观.价值观.职业道德观的指导等。

6. 毕业生的生源地如何确定?

毕业生入学前的家庭户口即父母户口所在地为毕业生的生源地,如入学后父母工作变动,家庭地址变迁者,由新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父母户籍证明,可以将毕业生家庭所在地的新址作为毕业生的生源地。已婚者的生源地为配偶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