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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政策】我国如今的就业形势分析
来源: 浏览量:465 发布时间:2023-06-20
当年我国就业形势总体稳定。2013年底,全国就业人员76977万人,比2012年底增加273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38240万人,比2012年底增加1138万人。2013年城镇新增就业稳定增长,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310万人,比2012年多增44万人。全年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4.1%左右的较低水平,四季度末为4.05%。然而不可忽视的是,未来我国经济增速将有所放缓,经济拉动就业能力将下降;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每年需要就业的城镇劳动力超过2400万人,但目前每年只能提供就业岗位1200万个左右;重点人群就业任务繁重,2014年高校毕业生预计达到727万,比2013年增加28万,我国农村还有1亿多富裕劳动力,每年需要转移就业800万∼900万人,并且2亿多农民工中还有很多人工作岗位并不稳固。因此,无论是目前还是今后较长时期,就业总量压力仍然较大是一个基本特点,也将给我国的就业政策带来重大的压力。
目前我国就业政策的主要内容及评价
党和政府历来都高度重视就业工作,从2002年以来,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2007年8月,我国颁布实施了《就业促进法》,正式将积极的就业政策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2009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扩大就业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2010年初,中央提出要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2012年1月,我国发布了《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这是我国首部由国务院批转的促进就业专项规划,明确规定了“十二五”时期促进就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十八大报告更是明确指出要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可以说,近年来我国政府不断加强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完善积极就业政策体系,本人认为以下几个方面为主要内容。
(一)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2011年以来,我国将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连续四年出台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2014年将五个方面内容列入通知要求:落实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深入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启动实施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改进和加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进一步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宣传力度。同时,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见习补助、培训补助、创业补助等扶持政策陆续出台。2014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将再创新高达到727万,全面的政策将成为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的有力保障,但是,能否有效、及时、到位地落实相关政策将成为关键。
(二)鼓励创业促进就业。创业是就业之源,它不但具有就业倍增效应,而且能够最大限度地实现创业者的价值,从根本上提高就业质量。2008年提出创业带动就业战略以来,我国鼓励创业的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创业平台方面,推进创业型城市创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建;创业支持方面,实施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减免税收、社会保险补贴、创业补助等;创业服务方面,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并针对重点人群和特殊人群,如回国创业留学人员、高校毕业生创业人员等提供专属创业服务政策。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创业政策效力受低端创业空间缩小,科技型、创新型创业扶持对象范围偏窄,创业服务能力不足等因素影响较大。此外,促进创业政策大多涉及多个部门,需加强各部门有效协调,才能更好确保执行到位。
(三)扶持企业吸纳和促进就业。中小微企业是吸纳就业的主体,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有利于提身就业质量。目前我国对中小微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就业支持政策力度逐年加强。对吸纳和促进就业的中小微企业在税收方面提供了减免政策;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等就业援助重点人群,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补贴;此外在企业融资、企业升级等方面均有扶持政策。但是,在鼓励单位吸纳就业的政策中,普惠性政策的份量较少,部分政策考虑过于理想化,具体实施存在一定困难,落实成效较低,不少停留在政策层面。
(四)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2013年人力社保部、财政部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公共就业服务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可持续、均等化,明确了公共就业服务的主要内容是就业政策法规咨询;职业供求信息发布,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组织就业见习,推荐开展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开展创业服务;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对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者等重点群体提供专门就业服务;劳动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失业人员管理,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本人认为,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推进城乡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和推进镇、村级公共就业服务建设可能会遇到一定困难,尤其是基础数据库建设和信息化建设。
(五)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近年来,由于劳动者素质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不适应造成的就业结构性矛盾日益突显,加强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能力成为一项很有必要的工作。2005年以来,我国相继发布了《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等政策文件,对职业培训制度完善和职业培训体系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具体内容包括鼓励和支持各类职业学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依法开展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鼓励劳动者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鼓励和支持开展就业培训,帮助失业人员、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退役士兵、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人群提升就业能力;对有创业愿望和具备创业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等等。本人认为,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是转型升级对就业工作的必然要求,但当前技能人才培养政策存在着工作抓手不多、工作力度不够、工作效果不佳等问题,是今后大就业工作需要改进的重点方面。
(六)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改善劳动者就业环境和就业条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是提高就业质量的重要方面。2011年以来,我国陆续出台《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关于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的意见》等政策文件,要求大中型企业依法设立调解委员会、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在推动非公有制企业普遍建立劳动争议协商调解机制、充分发挥商会(协会)预防调解劳动者争议的作用、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工作的衔接、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的组织实施等方面提出指导意见,对多个行业尤其是劳动争议较多的行业出台专项政策指导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但是,在政策执行中,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在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方面缺乏强有力的管理政策;二是对于从事灵活就业的劳动者的保护政策存在空白;三是针对就业歧视现象的管理惩治政策有待加强;四是法律体系仍然不健全,对劳动者权益保护不到位;五是部分政策,如《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文件缺乏配套细化,可操作性不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