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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互联网+就业服务” 工作的相关政策展示

来源: 浏览量:641 发布时间:2023-07-01

2016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优化再造政务服务,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凡与企业注册登记、年度报告、变更注销、资质认定、税费办理、安全生产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以及与居民教育医疗、户籍户政、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住房保障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都要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做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

2016年11月人社部印发《“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

通过汇聚整合人口、就业、社会保险等数据资源,准确感知劳动者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需求,提供针对性服务;准确感知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需求,实施分类帮扶和精准扶持。

2017年7月人社部印发《关于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专业化的意见》

加快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充分运用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等现代信息技术,打造“互联网+公共就业服务”,构建基于实体大厅、网上平台、移动应用、自助终端等渠道的一体化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业务线上办理,凡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都要实现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实现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网上实时查询,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

2017年11月人社部印发《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

落实国家“互联网+”发展战略要求,推动人力资源服务和互联网的深度融合,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融合发展。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信息化建设,构建人力资源信息库,实现数据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2018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

切实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比例,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密等外,原则上各级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纳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并按照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相关标准规范组织实施。根据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有关要求,推动各地区各部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和互联互通,实现政务服务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