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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享多项优惠政策 陕西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来源: 浏览量:193 发布时间:2024-04-20

■对于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的高校毕业生,可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须按照合同要求最低服务5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一次性补助安家费3万元,并优先享受保障性住房等政策

鼓励高校毕业生围绕社区服务需求就业创业,支持社区服务类企业、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或组织见习。社区工作者队伍出现空缺岗位优先招用或拿出一定数量岗位专门招用高校毕业生

■普通高等学校18至22周岁的在校生和不超过24周岁的毕业生可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体检政考、审批定兵、安排使用等政策,家庭按规定享受军属待遇外,还享受优先选拔使用、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后考学升学优惠、就业服务等政策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日前,省人社厅聚焦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需求,编写并发布了《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服务指南》(2023版),旨在帮助高校毕业生、用人单位知晓并享受政策服务,鼓励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基层是高校毕业生成长成才的重要平台。上述政策明确提出,要统筹实施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等基层项目,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根据政策,“三支一扶”计划公开招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等相关岗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一定的工作生活补贴和一次性安家费,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在一定期限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参加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考录(招聘)、自主创业、升学等有相关政策扶持。

农村教师特岗计划方面,对于安排在乡镇以下农村学校任教的具有相应教师资格条件、年龄不超过30周岁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3年服务期满且愿意留任,经教育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直接办理聘用手续,确保全部入编入岗。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方面,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到西部基层开展志愿服务,实施乡村教育、服务乡村建设、健康乡村、基层青年工作、乡村社会治理、服务新疆、服务西藏等7个专项服务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一定期限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参加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考录(招聘)、自主创业、升学等有相关政策扶持。

上述政策明确,对于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的高校毕业生,可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须按照合同要求最低服务5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一次性补助安家费3万元,并优先享受保障性住房等政策。同时,鼓励高校毕业生围绕社区服务需求就业创业,支持社区服务类企业、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或组织见习。社区工作者队伍出现空缺岗位要优先招用或拿出一定数量岗位专门招用高校毕业生。

此外,陕西还明确,普通高等学校18至22周岁的在校生和不超过24周岁的毕业生可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体检政考、审批定兵、安排使用等政策,家庭按规定享受军属待遇外,还享受优先选拔使用、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后考学升学优惠、就业服务等政策。

专家表示,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不仅是为了进一步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空间,也是顺应地方发展所需,为基层增加公共医疗、教育等方面的人才。“这样的政策导向会带来多方面的积极影响。对于高校毕业生来说,基层天地广阔,可谓是一次值得重视的就业选择。”陕西省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尹小俊说。